为落实区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高质量推进大湾区建设工作,积极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文商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区委宣传部联合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单位拟举办“岭南古邑 粤韵番禺”2019番禺全域旅游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大赛将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契机,通过挖掘番禺区特色文化,充分整合番禺区文化、旅游和商贸资源,构建以全域旅游为主题核心的文创产业链,打造优质文创IP,实现优秀文化创意作品的市场价值,促进旅游与文化创意的多边融合与创新发展。
主办单位:番禺区委宣传部 番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广州市时报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番禺区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会
协办单位:暨南大学文化产业发展研究院、广东省商业美术设计行业协会、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各镇街、区非遗保护中心、番禺区旅游协会、番禺区厂商会、番禺区贸促珠宝产业服务中心、番禺珠宝工艺设计委员会、番禺动漫游艺行业协会、番禺区石碁古典红木家具行业协会等
作为岭南文化重要发源地,番禺区在历史古迹、建筑、民间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上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本次大赛侧重在区花“莲花”、传统文化、旅游、珠宝、红木、动漫等类别设置九大主题。
(一)番禺区区花“莲花”:结合2020年在番禺区举办的“第34届全国荷花展”活动进行创作设计。
(二)番禺“新八景”:欢乐长隆(长隆旅游度假区)、莲峰观海(莲花山旅游区)、宝墨生辉(宝墨园,含南粤苑)、夫山叠翠(大夫山森林公园)、大学新城(广州大学城,包括广东科学中心、岭南印象园、广东中医药博物馆等)、余荫留光(余荫山房)、沙湾粤韵(沙湾古镇)、番禺瀚映(番禺博物馆);
(三)区域特色产业:珠宝、动漫、旅游、美食、传统中药、演艺灯光音响等;
(四)番禺特色民俗:飘色、扒龙舟、乞巧、十乡会、方帅诞等;
(五)番禺传统技艺:广彩瓷烧制、龙舟制作、龙船头龙尾雕刻、广式硬木家具(红木)制作、提琴制作、古琴(七弦琴)斫制等;
(六)番禺传统舞蹈:醒狮、鳌鱼舞等;
(七)番禺传统美术:砖雕、灰雕、广绣等;
(八)番禺传统音乐:广东音乐、粤剧、古琴艺术等;
(九)番禺传统体育:黄啸侠拳法、南派武术。
(一)社会征集
征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社会组织成员、院校师生、文化创意设计爱好者等均可以团体或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二)定向邀约
1.通过番禺区各镇街组织其辖内文商旅相关协会、商会、企业、机构组织等以团体或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2.番禺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师、艺术家等以团体或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参赛作品需紧扣“岭南古邑 粤韵番禺”主题,围绕上述九大主题类别作为设计元素或创意灵感来源,鼓励跨界融合,并有机地结合番禺区全域旅游景点、番禺区人文风情和岭南传统节庆等具有鲜明番禺地域特色的文化符号进行文化创意创作与设计制作等。大赛分为如下四个组别:
(一)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既可以单件作品,也可以是系列作品。投稿参赛,在初选阶段既可单独提交设计稿,也可以同时提交设计稿与实物作品,进入终选阶段必须提交根据设计稿制作的实物作品。参赛作品必须紧扣主题,以番禺区全域旅游为核心元素,且积极健康,兼顾创新性、艺术性以及市场性。
(二) 参赛作品具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和较强的可产业化,且未在任何场合公开发表或参加过其他比赛。在比赛结果出来之前,不得另投其他比赛或者公开进行发表,若违反此项规定,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之可能违反版权、专利或因其后宣传等所产生的纠纷概不负责;对抄袭、仿冒他人作品参加比赛的,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追回证书及奖金。
(三) 实物作品的尺寸、材质不限,表现形式不限。设计方案需要提供不少于3张效果图的彩色文稿,投稿画面大小为A4,格式为JPG或TIF,分辨率为300dpi或以上。
(四) 参赛作品均须提交作品不同角度的设计效果图,及不少于300字的创意说明等电子版资料。其中,创意说明包含产品创意及概念描述、产品成果转化材质、结构、制作工艺、包装效果、使用途径等的说明。设计稿须注明详细的设计比例和尺寸。电子文档命名为“作者+作品名称+单位”。稿件画面上一律不允许出现作者和单位信息。投稿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pywcds2019@163.com)。
(五) 组委会对所有递交稿件不予退回,参赛者须自留底稿。
大赛组委会除了对获奖作品提供证书与奖金外,并为优秀作品转化为产品提供转化、应用平台。
在校学生获得优秀奖及以上的,对其指导老师授予“优秀教师指导奖”证书。
四大组别中分别评选出
一等奖 4名(各组别1名) 并颁发大赛一等奖证书、奖杯、奖金15000元(税前)
二等奖 8名(各组别2名) 并颁发大赛二等奖证书、奖杯、奖金8000元(税前)。
三等奖 20名(各组别5名) 并颁发大赛三等奖证书,奖杯、奖金2000元(税前);
优秀奖 40名,各组别10名,分别颁发证书、奖金500元。
此外,在校学生获得优秀奖及以上的,对其指导老师授予“优秀教师指导奖”证书。
1.初选阶段(11月中旬)
包括作品筛查、初步评选与网上公示等,根据大赛的四大组别进行独立的评审打分,依据作品得分排名,每一类评选出30件入围作品。
每个组别的所有初选入围作品将在大赛指定宣传平台进行在线公众投票,有效投票数量作为终选评审的参考依据之一。
2.提交实物作品或模型(11月下旬)
每个组别的入围作品设计者自行或借助大赛引荐机制进行制作实物作品或模型,以便顺利进入下阶段的终选评审。
为了更有效地促进优秀创意作品成果转化,在初选结束后,入围作品的设计者可自行与大赛组委会推荐的相关文创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合作制作实物作品或模型参加终选比赛。(如获奖,设计者与企业自行根据相关协议共享奖项)。
对于未能按时提供实物作品或模型的,将给予取消入围资格,所缺名额由相对应组别的其他未入围参赛作品初评最高分者替补入围。
3.终选阶段(11月下旬)
终选阶段,作品得分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在线公众投票得分,占总分30%;大赛专家委员会专家评审得分,占总分70%。每个组别的作品按照“在线投票得分×30% + 专家评审得分×70% ”方式计算出综合得分,并对入围作品依次进行排名。评审结果经大赛组委会审核后,正式宣布获奖名单。
获奖作品将在大赛指定宣传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为一周。公示期间,如发现作品违反原创原则,经核实后,由大赛组委会取消其参赛资格与比赛成绩。
1、本次大赛免费参赛,由参赛作品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参赛者身份以作品上的署名为确定依据,因参赛者身份不明而产生的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解决。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借用和抄袭他人创意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在先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提交作品禁止一稿多投,必须为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若有抄袭等侵权行为,已获奖的将奖品追回,产生侵权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3、获奖作品(包含设计稿与实物作品、模型等)的知识产权归设计者所有,大赛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拥有非商业盈利用途的宣传、展览等使用权,且使用时无需征求作者意见,无需对作者支付费用,但必须对作品作者进行署名。大赛组委会除了颁发本次大赛的奖品(包括奖金)外,无须向获奖者另行支付其他任何报酬或费用。
4、如参赛者出现违规(如抄袭、内容不健康等)行为将被视为作弊,将取消其参加比赛和评奖的资格。凡参赛作品邮寄过程中导致损坏、遗失,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参加本次大赛的作品请自留源稿件,恕不退还。
5、凡参赛者按要求创作并交付作品的,视为同意本次大赛全部规定,主办方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